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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
摘    要:财法[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公平、公正实施行政处罚,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13]10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要求,结合财政执法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财政部2013年1月4日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财政部门  裁量权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计划单列市  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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