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 键 词:资金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  环境恢复  矿山地质  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印发  财政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