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 |
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所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以下简称《意见》)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