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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证明的相对性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摘    要:刑事证明既是一种认识活动,又是一种诉讼行为,因此,除了应该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外,还应接受程序法律和证据规则的调整和制约。认识本身的相对性和刑事证明的特殊性决定了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不可能达到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完全一致、绝对真实的程度。基于刑事证明的相对性原理,应当重塑我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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