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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杨宜作两家春——新郑市、扶沟县人大常委会联手监督一起个案纪实
作者姓名:靳宝才
摘    要:合同履行1996年9月4日,新郑市华联建筑工程公司下属单位河南省华联建材供应处与扶沟县棉麻二厂制衣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供应处订购制衣公司牛仔服装370套,单价130元,总价款48100元。约定同年9月10日前交货,经验收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合同签订后,供应处预付了定金3100元,制衣公司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把货送交供应处。供应处因暂时资金周转不开,未能按时支付剩余的45000元货款。傍晚案发1997年3月5日晚8时左右.新郑市华联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王彦明乘坐租用朋友的红色桑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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