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法关于武器的规则及其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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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让·艾伯特,王祥山. 国际人道法关于武器的规则及其发展[J].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04, 17(4): 6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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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让·艾伯特 王祥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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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最高决策委员会(让·艾伯特),西安政治学院战争法研究所(王祥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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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内瓦第一附加议定书在其第36条中规定要对武器及其作战手段和方法进行审查,战争遗留暴炸的、集束炸弹和其它子弹药及生物技术、武器等新式武器的出现对人类构成巨大的潜在伤害,它们已经突破了现有人道法规则,对现有人道法规则进行完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十分必要。国际社会(特别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为减轻新的作战手段和方法给人类造成的危害,进行着不懈地努力,最近已经取得和即将取得一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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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人道法 新式武器 作战手段 作战方法 |
文章编号: | 1008-5815(2004)04-0062-04 |
修稿时间: | 2004-07-02 |
Armed Clash Recent Development of Weapon and International Humane Act Manag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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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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