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闻侵害隐私权问题浅析
引用本文:邢筱成,李筱五.新闻侵害隐私权问题浅析[J].人大建设,1999(7).
作者姓名:邢筱成  李筱五
摘    要:新闻业为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公正评论的要求,在大量报道和评论公众感兴趣的事情的同时,其新闻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到个人的隐私问题。新闻媒体被视为社会舆论工具,其侵害当事人隐私权的行为,往往使受害人承受极大的社会压力,精神遭受巨大痛苦。随着新闻媒体的日益现代化,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因此,在对言论出版自由予以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有必要对其做出适当限制,以防止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如何确定和掌握新闻媒体的行为是否侵害隐私权,已成为广大新闻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仅对新闻侵害隐私权的加害行为及抗辩事由做一探讨。一、新闻侵害隐私权的加害行为新闻包含新闻采编和播发的行为,是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新闻电影等新闻媒体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行为。在实践中,新闻侵害隐私权在新闻采编及播发两个环节均有发生,其主要加害行为有: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