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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的环境权利
引用本文:郭英华,景光强,刘青.浅论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的环境权利[J].法制与社会,2007(6).
作者姓名:郭英华  景光强  刘青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 江苏·南京210098
基金项目:河海大学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城市住宅小区餐饮娱乐业环境污染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小区环境污染影响了小区业主的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应当进行相应的法律救济。然而只有明晰了救济的对象,才能讨论具体救济途径和方法,而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小区业主所拥有的环境权,对于环境相关权利的规定也比较分散,这就给业主利益的维护增加了难度,本文拟从传统民法和环境法的角度分别讨论业主所享有的与环境相关的权利,并对存在于两个部门法中的权利系统加以评析,以期能为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探讨业主权利的保护提供依据。

关 键 词:小区环境污染  业主环境权利  共有权  人格权  环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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