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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须承担法律后果
作者姓名:
刘丽
作者单位:
综义律师事务所
摘 要:
法治社会之中,司法对政府行为拥有最终的审查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会因被管理者的不服而被以诉讼方式提交司法进行审查即引发行政诉讼。我国于1989年按照世界众多国家普遍的做法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现实社会生活中,行政机关会因其具体行政行为不当或违法造成被管理对象的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的损害而招致诉讼。如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确实不当或违法,
关 键 词:
行政机关
法律后果
依法行政
行政诉讼制度
具体行政行为
被管理者
法治社会
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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