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学习《董必武选集》的一点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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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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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党对国家的领导是一个不可动摇的原则和事实,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没有高度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共产主义就不能实现。因此,如何处理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制的关系,就成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的、必须解决的课题。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董必武同志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对这一问题的解决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重温董必武同志在这方面的论述,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党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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