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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写入 1982 年宪法的历史回顾与新期待
作者姓名:刘松山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改革开放条件下立法的预见性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BFX001).
摘    要:1982年宪法制定时,对于是否要写党的领导,在政治、思想领域曾经有激烈的交锋,因为邓小平的决断,党的领导最终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写入宪法.而在宪法中如何写党的领导,也经过了反复考虑的过程.彭真认为,在党的威信下降,党的领导受到怀疑和反对的情况下,就不能将党的领导写成一种主张,只有阐述党在20世纪领导中国人民所做的几件大事,才能寓理于实,统一思想.但由于以写历史代替写主张,又导致序言中党的领导缺乏确定的内涵,即便参与立宪的先贤们对其中的诸多问题在认识上也存在模糊和不统一的情况.不久前,中央公布制定党内法规五年规划纲要,决定以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党的领导的各类事项予以制度化,这是落实1982年宪法中党的领导的重大措施,给人以新的期待.

关 键 词:党的领导  交锋  统一思想  领导方式  法律效力  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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