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社会保障权救济的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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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龙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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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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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是作者主持的2013年河南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法律保障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240041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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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成员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物质条件或相关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准和维护人之尊严的权利。社会保障权以社会本位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权具有公益属性。传统三大诉讼救济社会保障权存在障碍,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诉,在诉讼目标、功能、原告资格与民主法治精神方面与社会保障权救济具有契合性。社会保障权公益诉讼需扩大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赋予当事人诉权,合理分担举证责任与诉讼费用,构建激约机制,运用多元化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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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权 契合性 公益诉讼 司法能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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