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给辩护人出庭前充分准备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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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继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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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绵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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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实施“两法”以来,我们地区对依法应该公开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基本上做到了公开审理,而且大部分公诉案件有律师或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但当前,公开审判的质量还不够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辩护人在出庭前没有充分准备的时间,仓促出庭,使辩护制度流于形式,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不少律师反映说:“出庭案件太多,时间要求过急,我们经常是来不及吃透案情,摸清被告人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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