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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问答(一)
作者姓名:王玉敏  杨一君
摘    要:问:对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是否按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和拟任职务所需任职条件衡量?答:根据我国选举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所以,应在宣传阶段,使代表能够掌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同时,也应相信联名代表也是经过考虑按拟任职务所需任职条件,衡量后联名提出的,因此都应列入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或进行预选。问:民主党派××支部能否推荐代表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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