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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的冲突与平衡——从《物权法》第42条谈起
作者姓名:林艺容  杨小红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土地征收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国有化”措施,将导致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当前土地征收中存在的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的冲突亟需解决,必须通过科学界定“公共利益”范围、完善征收补偿制度、健全和完善回应型司法机制、强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寻求冲突的平衡点,从而有效防止征地机关滥用征收权,并使公民私人权益获得实质性保护。

关 键 词:土地征收工作  《物权法》  法律解释  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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