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宁政发[2010]18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我区劳动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稳定的。但当前也有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安排职工超时加班、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不签订、不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仍然较多,对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所影响。为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性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努力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解决企业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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