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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的通知
摘    要:琼府办2008]5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我省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以来,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参加新农合人数不断增加,2008年我省已有466.76万农民自愿参加新农合,参保率达92.13%。随着新农合制度的逐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而新农合基金人均筹资标准偏低制约了该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个人缴费  人均  筹资水平  中央财政补助  政府办公厅  标准调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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