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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善政还需善行
作者姓名:孙瑞灼
作者单位:福建省总工会
摘    要: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根据之前的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可以从财政部门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申领补贴。

关 键 词:家电产品  善行  善政  产品销售价格  财政部门  实施时间  农村市场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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