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教官制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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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志勇.实行教官制需要解决好的几个问题[J].公安教育,2003(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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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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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公安厅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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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公安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公安教育训练出现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民警警务技能与战术训练滞后等问题。为解决教育训练与实践脱节的问题,教官制提上了议事日程。2002年3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公安院校教师参加公安业务实践和选聘公安机关业务骨干到公安院校任教的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选聘各级公安机关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丰富实践经验,能够承担在职民警培训公安业务授课、警务技能训练和公安高等学历教育授课任务的在职人民警察担任教官的要求。实行教官制度是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努力实现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服务职能,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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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官制 公安教育 公安院校 中国 民警综合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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