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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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寿平.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原则[J]. 河北法学, 2000, 0(4): 9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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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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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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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在罗马召开的联合国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在惩治国际社会中的严重国际犯罪、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建设及实现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有人认为《规约》有关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否定。本文认为:主权不是绝对的,不能推至极端。《规约》确立国际刑事法院对“核心罪行”的普遍管辖权的,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否定,不利于法院被国际社会广泛接受。但是《规约》除此之外的有关法院管辖权的规定则反映了当今国际社会组织化过程中“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的软侵蚀”的趋势。这种趋势“并不意味着动摇了国家主权构成国际关系的基础和国际法的核心这一神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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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管辖权 国际犯罪 国家主权 国际刑事法院 |
Jurisdiction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and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 Sovereign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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