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检察机关为平安乡村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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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高俭,龚红光,钟颖琴.高州检察机关为平安乡村护航[J].民主与法制,2011(11):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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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高俭 龚红光 钟颖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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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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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广东省高州市检察院刑检部门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结合高州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危害新农村建设的犯罪活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平安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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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安乡村 检察机关 高州市 新农村建设 护航 法律保障 中心工作 犯罪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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