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的养护是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议题。作为保护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措施,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与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之间的冲突协调是当前BBNJ谈判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这一冲突的协调,既需要立足于现有的国际海洋法体系,以BBNJ谈判为契机,在“BBNJ协定”中建立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与沿海国外大陆架权利冲突在程序上的协调机制;也需要跳出现有的海洋法体系,在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构建符合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的管理制度,以主动与沿海国权利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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