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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
引用本文:肖贵清宋志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保障[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3(4):31-42.
作者姓名:肖贵清宋志浩
作者单位:1.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进理论创新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研究”(项目编号:23ZDA00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党的领导制度塑造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组织基础、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保障;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统合而成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保障,解决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理法治问题。以上三个有机衔接、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过程,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法治精神有机统一,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保障。

关 键 词: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保障  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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