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抵触上位法的判定方法及其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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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广明.地方立法抵触上位法的判定方法及其价值取向[J].中外法学,2023(1):260-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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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广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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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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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政府合同管理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8CFX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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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定地方立法是否抵触上位法的核心是价值判断。实践中,有权机关进行相关判定时运用的价值判断方法是原则权衡,法制统一、有效治理、权利保护是权衡考虑的三个重要原则。不同有权机关由于自身职权、立场等差异,在权衡时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偏好。就法制统一与有效治理原则的一般权重而言,基于国家治理之立场,在坚守法制统一原则的三条底线之基础上,宜赋予有效治理原则更大权重。有权机关在抵触判定时依次经过以下四个步骤可得出抵触与否之结论:事实判断、法制统一原则的三条底线判断、有效治理与法制统一原则之权衡、权利保护与有效治理(或法制统一)之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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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抵触 法制统一 有效治理 原则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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