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最终必须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之上,只有以制度作支撑,才能确保“一带一路”倡议的最终实现和长期稳定的发展。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创新是“一带一路”制度建设和推进“一带一路”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需要。随着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国际合作机制的“融入型”范式已经显得不适应,必然需要向“内生型”转变,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新的国际合作机制。为此,需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实现国内法律制度建设与国际法律制度完善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提升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需求转化为国际制度和将国际制度转换为高质量发展动力的“内化”能力,加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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