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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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高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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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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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命题。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决不是要改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既要求确保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比例的数量,又要求确保公有制经济的质量。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在国民经济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层次上的要求是不同的。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具有决定意义。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全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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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 市场经济 私有化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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