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 主题:连续状态的犯罪跨越数个司法解释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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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范.案名:徐某非法出售发票案 主题:连续状态的犯罪跨越数个司法解释的处理[J].中国检察官,2012(2):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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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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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2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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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原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和2008年3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徐某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跨越《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和《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两个司法解释,且两司法解释对于立案追诉标准并不一致,涉及司法解释溯及力的理解与把握。本文主要讨论连续状态的犯罪跨越数个司法解释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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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解释 追诉标准 犯罪嫌疑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 经济犯罪案件 连续犯罪 公安机关 发票 连续状态 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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