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婚姻管理工作有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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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能祖.祥云县婚姻管理工作有章法[J].中国民政,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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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能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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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通过学法培训使13个乡镇的24名婚姻登记员均能依法办事。婚姻登记率、合格率、成婚率逐年提高,婚姻档案整理规范,婚姻登记监督公开,收费合理明码标价,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为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县政府对人口多,工作量大的乡镇,增配了民政助理员。凡新增的民政助理员都要通过民政局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给婚姻登记员证书,方能上岗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在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中,他们做到二凭二查八不登。具体是“凭户口册、身份证,审查是否达到法定婚龄;凭婚姻状况证明书,审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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