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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罪名确定模式的困境与超越
引用本文:张利平.我国罪名确定模式的困境与超越[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6).
作者姓名:张利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罪名及罪名确定的合理界定是研究罪名确定模式预决的理论平台.当今世界范围内存在明示型和默示型两种罪名确定样态,我国采取以默示型为原则,以明示型为例外的罪名确定模式.为了弥补我国默示型罪名确定模式的缺陷,"两高"通过罪名司法化推动罪名的规范和统一,但是,罪名司法化模式不仅面临理论上的质疑,在实践中也存在罪名滞后、罪名冲突和罪名偏离的困境.罪名立法化的成功转型是回应理论质疑和突围实践困境的利器.

关 键 词:罪名  确定模式  罪名立法化  罪名司法化

The Dilemma in Our Deterministic Model of Charge and the Way to Break Out
Authors:ZHANG Li-ping
Institution:zhang li-p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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