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大为我作主动”——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对一起个案的监督 |
| |
引用本文: | 豫新.“请人大为我作主动”——记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对一起个案的监督[J].人大建设,2001(2):14-14. |
| |
作者姓名: | 豫新 |
| |
摘 要: | 2000年的3月,春意盎然。新郑市观音寺镇个体养殖专业户敬德兴在广西处理完棘手的种鸡蛋业务后,稍有皱纹的脸上透出疲惫的神情,坐在奔驰在京广线回归家乡的列车上。他眺窗远望,心潮起伏:“莫名其妙,我给他干活,还判我还他5万元现金。要不是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我真是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到家后,我一定到人大深表谢意。”
|
关 键 词: | 新郑市 现金 专业户 业务 京广线 广西 奔驰 市人大常委会 正义 法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