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传统熟人社会中的道德主要是一种调节、维系私人间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侧重于从积极的角度要求行为者为特定的对象去"做"点什么,以帮助、成就、满足对方,即它主要措意于处于特定私人关系中之人们彼此之间的"义务"。随着社会的现代化转型,我们需要强化调节陌生人之间关系以确立基本公共生活秩序的公德意识和素养。公德首先并主要从消极的角度来规范、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其所主要措意的,是对人们不受别人干扰之"权利"的尊重。调节私人间关系的道德可以通过正面示范来建设,而强调"不能够做什么"的公德意识只能更多地依赖于树立"反面教材"来培育。公德所要确立的是公共生活之基本秩序的底线,而真正有生机有活力、能增进公共福祉的公共生活,则依赖于社会成员更积极的"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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