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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说”也得说
引用本文:贺德才.“白说”也得说[J].楚天主人,1995(5).
作者姓名:贺德才
摘    要:"说"是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责。其"说"法有两种:一是口头的,比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审议各种议案或报告时的发言;二是书面的,主要指进行调查或视察之后形成的调查报告、书面议案、意见和建议等。"说"有何作用?代表们是清楚的。但在实践中却有少数代表不愿"说"或不愿多"说",以至于任一届代表没"说"几句与代表身份相称的话,成了人们时常说的"挂名代表"。究其原因,回答很简单,"说了也白说"。恕我直言,怕"白说"而不说,是不负责任的。人大代表是人民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出来代表人民参政议政的。如果不"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也就无从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成了一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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