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为什么要改判
作者单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摘 要:
1985年4月4日,某开发公司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规定:由开发公司租给有限公司日产尼桑牌小轿车1辆,租期48个月,租金8万9千元;租赁期内,汽车的保险、牌照、维修及养路费等费用由有限公司交纳;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属于开发公司,租赁期满后移交给有限公司。 订立合同后,开发公司将小轿车交给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于4月30日付清了全部租金8万9千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