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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和表扬一九八四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的决定
摘    要:根据中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推荐,现决定:(一)授予大庆石油管理局、首都钢铁公司、第一汽车制造厂一九八四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称号。(二)对以下一九八四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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