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制文摘
摘    要:谁妨碍了司法公证造成妨碍司法公正的原因,撇开说人情、批条子等方面,主要是香官与贪官这两种人。“昏官判案,各打五十大板”,这还算好些了,更糟糕的是板子光打那有理的一方,弄到是非颠倒、黑白不分。这种人是日昏官。然则,此又何以致之?套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骏的话是:这些人专业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够强,案子办得粗糙。如此说来是属于无心办坏事。可是,如果这种人办的冤假错案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而是为数不少的,这些错案又引致了不少人含冤受屈。那末,对这种妨碍司法公正的昏官,即便不给他治该职罪,也该让他下岗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