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集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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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修宪 12月12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14项修改宪法建议。这是这部国家根本大法21年来的第四次修改。 1988年修宪:为“私营经济”正名,明确规定了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肯定了它的积极作用,对推动其进一步健康发展无疑具有巨大影响。1993年修宪:为“富强”奋斗 ,继“私营经济”之后再为“市场经济”正名,明确表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变革进一步深化。1999年修宪:为“法治”鼓与呼 ,“依法治国”入宪。2.温家宝出访温家宝总理于12月7日至16日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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