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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民事申诉案
引用本文:霍明善,董广军.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民事申诉案[J].天津检察,2006(5):58-58.
作者姓名:霍明善  董广军
作者单位:北展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这是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民事申诉案。申诉人利用智慧和掌握的法律知识,对自己的过失作了巧妙的补救。然而,法庭在庭审中并未对这份至关重要的证据予以采信,致使申诉人的主张未能得到支持。此后,经到检察机关申诉,申诉人的权利最终得到了保护。

关 键 词:申诉人  民事  法律知识  检察机关  人的权利  过失  证据  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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