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始终处于高速发展与急速转型的时期,随之带来的是价值标准功利化、道德失范、信仰缺失等一系列问题,这无疑激化了社会的矛盾纠纷,使得纠纷解决的需求远大于司法能够提供的供给。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要想保持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就需要创新建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矛盾纠纷,来缓解单一诉讼解决纠纷的压力,进而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目前的非诉讼法律程序还不够完善,因此本文将结合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阐述对其改革的五点构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