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之权力和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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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付慧 任凤 吴秀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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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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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东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高校学生申诉制度及其实施状况探析》的阶段性成果;山东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编号:J14SY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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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建立了高校学生申诉制度,但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权力和构成上存在不少问题:权力范围狭小,且没有决定权;构成行政色彩浓厚,涉及违纪处分的申诉时与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的组成高度重合。为完善高校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应适时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理顺各项规定,拓宽申诉范围,并授权申委会在一定范围内的变更和撤销权,保证申委会的独立性、多元性、公正性和客观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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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违纪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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