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恢复”为目的——四角度剖析三种刑附民诉讼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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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君.以“恢复”为目的——四角度剖析三种刑附民诉讼模式[J].法制与社会,2012(34):105+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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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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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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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恢复性司法为视角,探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以恢复被加害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恢复加害人与被害者之间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的作用,以期在我国未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改革中能够有正确的价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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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理模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先刑后民 先民后刑刑民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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