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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的要式契约原则(上)
作者姓名:王京
作者单位: 
摘    要:考察世界各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可以发现多数国家是以司法机关作为统一的登记机构的。如:日本的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法务局、地方法务局、派出所。日本民法认为: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职责行为,属于民事司法性质的行为;德国为属于地方普通法院系统的土地登记局;瑞士大多为各州的地方法院。

关 键 词:不动产登记制度  要式契约原则  大陆法系  公证制度  物权  债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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