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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引用本文:刘根,杜辉.地方高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法制与经济,2008(22):126-128.
作者姓名:刘根  杜辉
作者单位: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江西吉安343009
摘    要: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着知识面较窄、实践能力较弱和应用能力较低等弊端,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和法制的发展。因此,地方法学院校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的新形势,确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为此,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注重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培养一支富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

关 键 词:地方高校  法学教育  应用型  法律人才  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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