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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道德与法——对富勒相关理论的一点理解
作者姓名:方晴
作者单位:宁波奉化市团委
摘    要:朗·富勒 (LonL .Fuller,190 2 -1978年 ) ,美国著名法理学家。他继承了西方历史上世俗自然法思想的理性传统 ,不仅强调法律与道德不可分 ,而且强调法律本身的存在也必须以一系列法制原则作为前提 ,这些法制原则就是法律的“内在道德” ,也即“程序自然法”。为了论证法律与道德不可分 ,富勒提出道德可分为两种 ,即愿望的道德 (moralityofaspira tion)和义务的道德 (moralityofduty)。显然富勒的道德是很广义的道德 ,不同于我们一般所讲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中的“道德” ,在理解了富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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