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去年,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布了《关于对联合公司和企业产品实行国家验收的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在28个部的1500家重点轻、重工业企业实行国家验收制。苏联党政对这一作法十分重视,称它是为提高产品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要认真、长期地实行。本文将论述苏联国家验收制作法及其初步结果。苏联的国家验收机构隶属于苏联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实行国家验收的范围是,对产品的每一道生产工序的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检查其是否符合已通过的样品的设计资料和技术资料要求,是否符合交货条件和合同条款。按规定对成品和全部配套产品进行最终验收。对产品质量高而且稳定的工厂,不实行国家验收;对实行验收制后,工厂技术检验室提高责任感,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的工厂,便可取消国家验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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