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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几个法律问题
引用本文:麦崇楷.审判工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几个法律问题[J].人民司法,1993(6).
作者姓名:麦崇楷
作者单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
摘    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这“不是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人民法院在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中如何更好地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这是我们必须思考并认真回答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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