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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环境自卫权
作者姓名:吴昊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法学院,南京,210024
摘    要: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公民环境权受到侵害而无法得到有效及时的救济时,公民有权通过行使环境自卫权的途径和方式使其环境权益得以实现。我国宜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将环境自卫权纳入正当防卫权的范围;环境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环境自卫权制度,使公民环境自卫权成为法律上认可、实践中可行的公民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基本途径。

关 键 词:公民环境权  环境自卫权  正当防卫  环境法
文章编号:1672-1020(2008)01-0039-07
修稿时间:200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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