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六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会议后,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在中央社院和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和会议精神,今年初,我们又借中央4号文件出台的大好时机,按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关于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社院字[2012]2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湘发[2012]1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定位、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了《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能力培养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培训实效为目标,继续推进“113”工程(开发100个教学专题,聘请100位名师,建设30个教学基地),着力打造“五大”培训品牌,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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