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于文革十年浩劫的教训,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即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我们开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并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99年修宪规定: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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