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案件刑事赔偿应适用结果责任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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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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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杭州,31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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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由于各国的不同法律价值观和政策选择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兼结果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是适用于国家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结果责任原则适用于根据违法责任原则难以归责的特殊情形。存疑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的原则,在法律上是无罪案件,依违法归责原则难以解决其刑事赔偿问题,对其应该适用结果责任原则,只要对当事人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后因证据不足而撤案、不起诉、判无罪的,应该给予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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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存疑案件 刑事赔偿 结果责任原则 |
修稿时间: | 2004-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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