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债”经济和法律双重透视与调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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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角债”近来已成为法学界研讨的热点问题,真正诱发这种债务怪圈的原因是什么?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启开“三角债”之债务链?许多同志已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笔者认为,债既是一种经济现象,又是一个法律问题,债作为一种经济流转关系,属经济范畴.因此,“三角债”诱因在经济,但债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法律关系,它又隶属法律领域,因而“三角债”的成因必然又有法律因素.所以,合乎逻辑的推论是,只有对“三角债”进行经济与法律双重透视,才能查出这种“痼疾”的真正症结所在和找出根洽这种“痼疾”的有效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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